老娘不玩了

潘妍妍 发表于 2008-09-24 13:04:47

我们第一眼便认出了对方(因为只有两豆)。
我们像认识了很久(确实,已经4年了)。
我们都站着(车上没座了)。
我们一问一答,甚是默契(从来都是我问你答)。
 
有个老头总是抬头看我,我问“我鼻子上是不是蹲了一只大苍蝇?”你说“没有没有。”
要过你的手机,我问“你怎么还是写错我的名字?”你说“呃,呃。”
想知道你的破屋子有没有藏着娇,我问“能去你家瞧瞧吗?”你说“不要不要。”
 
你送我到家,然后,道别。
 
我出现在你家门前,摁响门铃的瞬间,好不得意。
 
你点的灌汤包,很好吃,整个吞下去,被烫得要死,想吐出来,未果。
一个小朋友在玩风车,我笑了,你问“要不要试下?”我拿着风车学他的样晃动几下,你说“好傻,不要。”
你说,法国梧桐叫二球悬铃木,英国梧桐叫一球悬铃木。你又说,法国梧桐比较常见。我想任何事物都愿意成双地出现。
 
 
我想我可以习惯一个人生活
我想我可以假装不曾爱过
冰凉的夜里让眼泪温热我
记忆里擦去你未给的承诺
爱你 怎么会是这个结果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——《一个人生活By叶凡


-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,你会怎样?
-我会去找你。
-如果找不到呢?
-继续找,一直一直一直找,花一辈子时间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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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没有那么一首歌(三)

潘妍妍 发表于 2008-09-16 17:30:08

When you believe Mariah Carey & Whitney Houston
 
When you believe》是《埃及王子》的主题曲。电影没看过,纯音乐欣赏,哈哈,整得自个好像很专业似的。说说这两位重量级歌后吧~
Mariah Carey玛利亚.凯瑞,此女,让我有个冲动,什么冲动捏?我想低着头,默默地行走,木有思想那种走,行尸走肉一般,在这个人头攒动的闹市,来到一处川流不息的十字路口,我依然低着头,站在路中,突然,电闪雷鸣,我抬头望天:“苍天啊,你为何如此不公?”紧接着,瓢泼大雨及至,老天爷也哭了:“我也不知道咋整的,大概基金突变,这妞就生成这样啦啦啦啦----”(回音)唉!我也想基金突变~不会变成个大猩猩吧?还是算鸟,嘎嘎。听过一段关于Mariah Carey玛利亚.凯瑞的小段子,说她小时候上学总是不听讲,老师很生气,就批评她怎么不好好学习,她说“学什么学,我以后肯定会变大歌星,学这些没用玩意干啥?”拽啊~有拽的资本啊,那身材,那长相,那嗓子``那就是完美!至于说后天的乱糟糟的消息不知真假,也懒得去8,花蝴蝶MC的《Hero》推荐给你们。
至于说Whitney Houston惠特尼.休斯顿,只能说,天给的财富,珍惜了,发挥了,那么就是惠特尼.休斯顿了。我想这位灵歌天后带给我们的除了她声音的感动外,还有她对欧美乐坛“肤色障碍”打破所做的贡献,还有她的善良,她与艾滋病孩子亲切的握手和拥抱,让我不愿想起关于她的种种负面消息。希望你能幸福~
 
WannabeSpice Girls
 
关于辣妹,知道最多的是Posh Spice时髦辣妹:Victoria Beckham维多利亚·贝克汉姆,维多利亚是我了解辣妹的一个途径,当然不可能像阿雅说的那样,咻吡嘟哗因为我猜而大红,只是我们知道一首歌,知道一个歌手,总是有那么一个机缘,所以得感谢小贝,是他没有让我错过辣妹,辣粉们不会来扁我吧?因为一个男人喜欢上一群女人,哈哈~
上大学那前吧,几个姐妹总凑在一起看电影,某回,看一部叫做《彻夜狂欢》的搞笑片,讲几个初中毕业的小MM接受挑战,要在高中生舞会上赢得王冠的事,这群丫头们有帮铁杆兄弟,傻小子们傻呵呵的跑来MM家参加聚会时,发现了姑娘们的指甲油,假发,甚至是内裤,激动得不得了,却发现姑娘们不在…恰在此时,MM老爸进来,于是傻小子们戴上假发穿上高跟鞋,背对着门,伴着这首《Wannabe》,一顿乱扭啊。那个简单的时候,为了那份简单感动。
 
Loving youMinnie Riperton
 
爱看我猜,就是喜欢那种无厘头的笑,但偶尔也让你有那种“缘,妙不可言”的感恩,《Loving you》就是这样鬼使神差的出现在我面前。一次录节目,宪哥和嘉宾飚海豚音,就唱《Loving you》中“啦啦啦…”那段,虽然参唱的那几位没有一个唱出来的,但可以感觉出那个音是怎样的,也在想“哇,这个音上去,有不碎的吗”,看来我还是少见多怪了。
搜来找去, Vitas都被我拽出来了,《Loving you》原唱还能逃得了?这中间也有很多说道,一起和大家分享一下。
《Loving you》的原唱是灵歌天后Minnie Riperton蜜妮.莱普顿,这首歌也是她和丈夫一起创作的。只可惜,Minnie Riperton蜜妮.莱普顿还没有让更多的人听到《Loving you》,就因为乳腺癌病逝了,所以人们都说《Loving you》成为她留给世人的绝响。Minnie Riperton蜜妮.莱普顿有着足足五个八度音阶的宽广音域,演绎《Loving you》对她来说可谓驾轻就熟,但是有个超强大翻唱版本,就是shanice版,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误以为《Loving you》的原唱是shanice,大概是因为shanice版在伴奏上做了许多改进,加了许多混音等的东东,使得整个感觉比较华丽。Minnie Riperton蜜妮.莱普顿的风格很朴实,几乎近于清唱,所以我选在我音乐盒里的这首是MR版。
还有一个不得不提到的版本就是张靓颖版,张靓颖自己也说是她的成名曲。看来可以玩转海豚音的歌手不少哦~
 
Free Loop Daniel Powter
 
看有些人的成功,你会想说,如果他不成功,那该下六月雪了。
Daniel丹尼尔就是一个让我有这种想法的人。当你听到他的音乐,当你知道他生于1971年现在才成名,当你知道他因为小提琴拉得出色而被其他孩子排挤,当你知道他因为患有诵读困难症遭到老师侮辱之后拒绝碰触小提琴,当你感动于他迷恋音乐而重新学会的钢琴声,当你知道他在无数次闭门羹后迎来第一张笑脸,当你看见他在台上音乐未起时的紧张和进入音乐后的smoothly,当你看到他话不多却浸透着积极乐观心态的采访和总戴着的帽子,你会深深深深深深..地爱上这个男人。
就像人们总是在茶余饭后闲话菲尔普斯如何如何时,你要知道一天一个一万六连圣诞节都不曾间断过的训练,不意味着成功,再无其它表示了。Daniel丹尼尔,让我明白毛爷爷那句经典名言“怕就怕认真”不是乱哈拉啊,领教了。有人说他是“吟唱诗人”,有人说他是“城市琴人”,不管是什么,希望这个十五年磨一剑的男人,在《Under the Radar》《坠入琴网》首张专辑后,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感动。
对了,《Bad Day》很叫座,推荐给你们,建议是配合MV一起观看。
 
You give love a bad name Bon Jovi
 
完了,我是个出尔反尔的人。我记得在《有没有那么一首歌(一)》里,我说过Bon Jovi里只喜欢《It’s my life》。唉,咱们都是唯物论的葱白者,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,挖哈哈~
说实在的,以前也听过《You give love a bad name》,可是没什么感觉也。再次遇到《You give love a bad name》,是因为超级星光大道,败部复活赛里,潘嗣敬把这首歌演活了。我是不是又要被扁啦?顶个锅盖,继续~可能是因为sugie潘嗣敬的表演比较花哨,融合了B-Box,是另一种味道。不过话说回来,搜来再听《You give love a bad name》,喜欢上“那种歇斯底里,那种咬牙切齿,那种酣畅淋漓”(摘自一个MM的博客),也很爽也,重金属的味道~
大概好东西都是经得起磨砺的吧,耐听啊,不愧是Bon Jovi的第一张百万销量单曲。
 
We are the champions Queen
 
我明明是喜欢黄靖伦啊,怎么又是因为sugie潘嗣敬而喜欢上《We are the champions》?完了完了,我变得越来越让自己难以琢磨了…
说到Queen,假如,我是说假如,有人不知道有Queen这么号乐队的话,我说一首歌,你肯定就会“噢~原来是他们呀”,那就是当当当当----《We will rock you》,哇嘎嘎嘎嘎,我没骗你吧?你要是还说没听过,那我只能说:呃~
这支重金属乐队,挺有意思,一般重金属给人感觉都是那种邋里邋遢的,皇后吧,是很讲究打扮的,就像他们所呈现的音乐一样,华丽丽的~,说白了就是那种很炫,色彩很厚重的摇滚,也被人称为同性恋风格(这个理解不了),不管怎么地吧,他们的音乐传承传唱,你不能否认吧?
可能皇后是上个时代的皇后,Queen的音乐全部是用传统的摇滚方式表达出来的,他们也一直宣称“从未使用过合成器”,忠诚地保留着硬摇滚乐队的特点,尽管后期也尝试了更多的键盘,但始终没有碰过电子乐,称得上真正的摇滚。
 
Get down Backstreet Boys
 
上学那前吧,也是一奋青来着,有空没空的,喜欢整个《疯狂英语》啥的当摆设,于是乎,在某一期的CE中就结识了B-Boys,CE的配套磁带里就是《Get down》,因为CE收纳的是欧美那边的新闻嘛,当时中国知道B-Boys的人还很少吧,我也算是引领潮流的一个人来着,不会又被扁吧,我的锅盖呢?
想想以前的他们,大概就和咱们学校里自己组成的乐团一样,慢慢地,从跳蚤男孩到了后街男孩,再到现在的后街男人,唉,怎么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啊,鼻子酸酸的…
一说到他们,就想起后舍,有段时间,寝室里的姐妹简直被这俩活宝给整得腹肌超发达,一看就笑啊,拦也拦不住,看完千百遍还是笑,还是笑,现在看好像过劲了,大概是变老的缘故吧。
 
Like a rose A1
 
高中最后一年,去学校上晚自习之前,会在家看会新闻联播,不是我想看啊,是那会要高考啊,电视是禁止项,政治要考时事,才破例让看点新闻,还有个非禁止项,就是中央10台的希望英语,感叹我的青春啊,过得太艰难了。
希望英语比新闻联播强,因为吧,看希望英语有机会听到外国歌,虽然听不懂,总归是音乐,属于娱乐嘛。大概是好久没有呼吸过音乐的气息了,以至于我一听到《Like a rose》,耳朵都直了(其实是发呆),哇,这么好听的合声诶,哇,好好听也,哇…我就跑到音像店去买优格男孩的专辑,我们那种小地方,对于这种流行音乐实在是反应很慢,店老板说:“你留下歌名和歌手名称,我去大城市给你订”(瞧我们那艰苦的条件)。因为印象深刻啊,能让我这个英语白痴在听了一遍的情况下就记住“You treat me like a rose”一句歌词的歌实属少见,我坚信,开启我英语大门的钥匙来了,我疯狂的盼啊等啊,终于来了,啊?是A1没错,怎么没有《Like a rose》啊?事实上,《Like a rose》是第一张专辑里的,而老板帮我买回来的是A1的第二张专辑,只好让老板再去把第一张专辑也订回来,就这样,我幸会了A1的两张专辑。
 
希望总有那么一首,让你有种跟着和的冲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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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名批评

潘妍妍 发表于 2008-09-02 08:00:57

1. 昨天回到家,妈妈给热饭吃,正吃着来了个电话:
    “你干啥呢?”
    “我吃饭呢?”
    “怎么才吃饭啊?”(丫废话真多,赶快说完我吃饭...)
    “这不就是吃饭的点嘛”
    “我要是不给你打电话,你从来都不说主动给我打个电话,发个短信”(老娘病了一个星期,哪有功夫...)
    “没事就没打”
    “你干啥呢?”(很明显,老了)
    “我吃饭呢”
    “你正吃着呢?”(终于意识到了,赶快撂了吧,我还要吃饭啊啊啊啊)
    “你爸你妈都在那?”(疯了...)

2. 收到QQ信息“
小样 还把我弄到陌生人里”
    十分纠结,类似这样的话,以前有无数人问过
    试问:老娘的QQ你能看见吗?你怎么知道你在我的陌生人里?
    我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的五好中青年(处于过渡期),每天想的最多的就是赚钱,做的最多的就是能赚钱的活,实在不是很闲的慌,有时间整理QQ,还陌生人?说实在的,我不想暴露我的电脑白痴面,但是请问:怎么把人弄到陌生人里啊?谢谢!

3. 天有不测风云,我也是银,也有生病的时候,病的时候也会发烧,咳嗽,当然也避免不了流鼻涕,周期少则5天,多则半个月,无人关心无人问津也就算了,我想大家都很忙,就不打扰了,我勉强可以接受,但请不要诬陷我啊啊啊啊啊....

本篇纯属个人纠结篇,请不要联系实际对号入座,谢谢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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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薰狗

潘妍妍 发表于 2008-08-28 21:46:46









好喜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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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乱糟糟记

潘妍妍 发表于 2008-08-24 19:53:26

 

2008080720080821 在北京 溜达

 

告诉所有的人,签证被拒。

 

对于在北京发生的种种,荒唐二字来形容,再贴切不过。当时的害怕和恐惧已经消失殆尽,剩下的只有:可笑。我终于明白每个单纯天真的人是怎么渐浴流俗,变成厌恶这个环境不再抱有任何希望的小丑;其实不是这个社会太坏,是你太相信它;不是这个社会恶心人太多,是你给了正常人恶心你的机会。我又想起那句话,如果你被谁伤害了,肯定是你给了他一把刀,而且刀锋还对着自己。放任四海皆准的真理,妈的,我真被噎死了。

 

抱着签证需要的材料,一晚上的担惊受怕,在见到北京清晨的天空的时候,可以停止了,让自己暂缓下来,溜达在北京的街头,沿着摸不着的方向,跟着风走。那种无助,那种眼睛发肿看不清来路的悲伤,那种连绝望也没有了的思想,这辈子,铭刻了。突然间明白,再努力,再认真,再信任,也敌不过一个俗字,太俗了。

 

感谢肯德基那杯温热的牛奶和沙子那些分不清性质的短信,让我有勇气继续溜达在这个陌生而又喧闹的北京,清理已经崩溃的防线。

 

奥运期间的北京,说句实在的,挺不方便的。到哪都得安检,到哪都能看见警察,我那包被翻的,我都习惯了,回大连还有点适应不了….

北京那些好吃的馆子,麻辣诱惑,烤鸭,海底捞,城一锅羊蝎子,独门冲烤鱼,客家菜,肯德基外卖,深深体会到美食可以排遣烦恼,那种把悲伤溺死在食物中的理念,重新站上了领奖台。后海的酒吧街,味道怪怪的鸡尾酒,欢快的乐队歌声,舒缓放松的神经,融融,谢谢你,那些日子的陪伴,有朋友在真好。还有毛球啊,半夜惊醒,脚底下有团毛茸茸的东西在动,坐起一看,“喵”一声,败了。毛球啊,你要是会刷牙就好了,口臭不是帅哥风范啊,好在我不会成为你女朋友。不知道东西哥哥有没有再约融融啊?

 

啊,生活就是这么残酷,不管你怎么了,它就是生生的继续着,那么就继续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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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墨者黑

潘妍妍 发表于 2008-08-24 18:02:32

墨者,最大的感觉是什么?褒义还是贬义?可以联想到什么?或者可以联想到谁?

一直都知道有墨子这么号人物,知道的原因简单而不可抗拒:历史课本里的诸子百家之一。不可逃避的高考,不可逃避的春秋文化,不可逃避的百家争鸣。直到再次遇到“墨子”的时候,第一感觉是“兼爱”“非攻”,但,这个感觉只是条件反射出来的,甚至可以列为“本能”的反应,应试教育的毒害不浅,已经深入骨髓了可真的要感谢应试教育,让我这个未求甚解的阿三不至于一点颜面也没有地再次见到“墨子”,因为如果不是这点条件反射,我可能就与你擦肩而过了,我的黑黑。

 

高中课本内容有限,诸子百家的思想被压缩到了一课,重点又放在儒家和法家上,分给墨家的空间更是屈指可算,草草的“兼爱”“非攻”一带而过,可知道这“兼爱”,这“非攻”是多大的智慧。其实,“兼爱”“非攻”是墨家的思想主张:

“若使天下兼相爱,国与国不相攻,家与家不相乱,盗贼无有,君臣父子皆能孝慈,若此,则天下治。”(假若天下的人都相亲相爱,国家与国家不相互攻伐,家族与家族不相互侵扰,盗贼没有了,君臣父子间都能孝敬慈爱,像这样,天下也就能治理的很好了)

“爱人不外己,己在所爱当中。”(爱别人并不是不爱自己,自己也在所爱当中)

“今重不为不义攻国。”(现在重于攻伐别人的国家这种行为是不义之事)

 

儒家提倡“仁爱”,也有爱,但是儒家的爱是有条件的,就是“礼”,是一种有等级的爱,而墨家的“兼爱”是没有私心的爱,爱他人就像爱自己(爱你就等于爱自己,墨子的思想真挺前卫的)。儒家说,打了胜仗,如果敌人卸甲投降,就不该再继续屠杀了,看似比较仁爱啦;可是墨家压根就不主张打,打仗打的是百姓,受苦受难的只有百姓,墨家是代表最底层人民利益的,墨家的爱是从本质散发出来的,那么,都爱成这样了,怎么还会发动战争呢?所以“非攻”思想就这样自然而然的产生了。“非攻”是反侵略,但并不是反对战争,事实上,墨子对于防御战是相当有研究的,感觉像某个武林高手,有一身高强的武艺,就是不会杀人,只是不停的躲,让,不肯见血腥。这点从那个著名的“十天十夜”的故事就可见一斑,这个故事貌似每个近墨者都知道吧,但为了我的黑黑,还是要再回味一遍的。

说:有一天,楚国要攻打宋国,请来鲁班为他们制造攻城用的云梯。墨子一听,脸沉的更黑,拔腿就往楚国开去。路线是这样的:从山东的泰山出发,横穿整个河南,再穿过安徽,抵境湖北,到达荆州。走完全程,耗时二百四十个小时,通俗点讲,就是十天十夜。这速度赶上神行太保了,问题是墨子可没有代宗的祖传飞毛腿,他完全是凭借毅力和双脚到达荆州的,由此也可见,墨子是代表最底层人民利益的,因为他木有钱骑马,其实那个时代还木有马匹,全靠徒步。

墨子先找了鲁班,对他晓之以理,后又见到楚王,对他动之以情,结果鲁班和楚王两人找了各种借口不同意放弃攻宋,于是乎,墨子毛了:“攻打宋国要先过我这关,鲁班,你尽管放马过来吧。”

墨子可不是说大话,他造云梯什么的本事不比木匠祖师爷差,结果鲁班九攻,墨子九防。鲁班也毛了:“我还有第十招,但我不说。”

墨子微微一笑:“你以为干掉我,就能安心的攻宋啦?告诉你吧,我的三百个学生已经等在宋国了,哈哈哈….

楚王只好放弃了。

帅吧?

注意一个细节,就是那三百个学生。

墨子的学生不简单啊,诸子们都有学生,但是墨子和他的学生们却与众不同。墨家在建立之初,便有了一定的组织形式,并且不断扩大,纪律也越来越严明,组织形式也趋于严密,慢慢转向具有军事的性质,形成墨党。这点相当吸引我,太神秘了。墨党是墨家在思想主张的宣传和实行墨子抗御侵略的实践的主力军,他们中的每个人,都是视死如归的主,为了他人的生死,抵抗在前线的英雄,不愧是黑黑带出来的人。当然,也因为他们的英勇无畏,导致在帮助守城时,丧失了大批的墨家精英

这,或多或少也是墨家后继无人的一个小原因吧。

在我看来,黑黑简直帅的一塌糊涂,但在当时,墨家的“非攻”主张是遭统治者排挤的,它不符合战国时期的大一统的趋势。加之,超具个性的墨家内部有一套完整的赏罚制度,完全不把政府放在眼里,超拽,试想哪个政府也看不顺眼啊。慢慢的,就淡漠下去了。

本想说这么号神人,就留个淡漠的命?和沙子聊起墨子,才知道,原来早有一部电影《墨攻》是反映墨子思想的,是帅锅刘德华的主演,要看看都说了写什么。

奉上“十天十夜”故事的原文,再来品味一次吧

 

公输  

 

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,成,将以攻宋。子墨子闻之,起于齐,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,见公输盘。公输盘曰:“夫子何命焉为?”子墨子曰:“北方有侮臣,愿借子杀之。”公输盘不悦。子墨子曰:“请献千金。”公输盘曰:“吾义固不杀人。”子墨子起,再拜曰:“请说之。吾从北方,闻子为梯,将以攻宋。宋何罪之有?荆国有余于地,而不足于民。杀所不足,而争所有余,不可谓智;宋无罪而攻之,不可谓仁。知而不争,不可谓忠。争而不得,不可谓强。义不杀少而杀众,不可谓知类。”公输盘服。子墨子曰:“然,胡不已乎?”公输盘曰:“不可,吾既已言之王矣。”子墨子曰:“胡不见我于王?”公输盘曰:“诺。”

子墨子见王,曰:“今有人于此,舍其文轩,邻有敝舆而欲窃之;舍其锦绣,邻有短褐,而欲窃之;舍其粱肉,邻有穅糟,而欲窃之。此为何若人?”王曰:“必为有窃疾矣。”子墨子曰:“荆之地,方五千里,宋之地,方五百里,”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;荆有云梦,犀兕麋鹿满之,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富,宋所为无雉兔狐狸者也,此犹粱肉之与糠糟也;荆有长松、文梓、楩、枬、豫章,宋元长木,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。臣以王之攻宋也,为与此同类,臣见大王之必伤义而不得。”王曰:“善哉!虽然,公输盘为我为云梯,必取宋。”

于是见公输盘,子墨子解带为城,以牒为械,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,子墨子九距之。公输盘之攻械尽,子墨子之守围有余。公输盘诎,而曰:“吾知所以距子矣,吾不言。”子墨子亦曰:“吾知子之所以距我,吾不言。”楚王问其故,子墨子曰:“公输子之意,不过欲杀臣。杀臣,宋莫能守,乃可攻也。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,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。虽杀臣,不能绝也。”楚王曰:“善哉!吾请无攻宋矣。”

子墨子归,过宋,天雨,庇其闾中,守闾者不内也。故曰:“治于神者,众人不知其功,争于明者,众人知之。”

后记:看《墨攻 》啦,不是很尽兴。发现个小豆豆,梁公子适是崔始源演啊,娃哈哈哈哈~

关键词(Tag): 墨子 公输 墨家 兼爱非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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